2006年年初,北京債務催收公司接到委托人陳先生的電話,稱肇慶的王某欠80萬元的家具款沒給,有欠條,已經長達4年之久。委托人陳先生委托我方幫助催收欠款。
經過當事人提供欠款人的地址我們開始調查;2006年6月13日催款小組驅車到達肇慶,到達后經委托人提供的地址進行查找;找到后經打聽,那家為××××的家具公司的人員及欠款人已搬走,下落不明;催款對只好尋找其他線索;于6月15日晚驅車回廣州。
2006年6月19日,經過幾天調查組的反復分析及一些比較有價值的線索,查找到王某的住處,并查到王某經常去的幾個地方,調查組人員決定第二天早上守候王某。
2006年6月20日,催款隊一早驅車到達肇慶,分兩隊人對王某進行全方位的守候,結果上午9:30分王某從他的住處下來,經核實后,鎖定目標,催款小組上前將其控制并出示欠條,王某當時渾身顫抖并立馬承認欠款,同意還款,隨后到茶樓談判,雙方經過協商,對方同意償還欠款,先付50萬,剩余30萬5天后付。
晚上委托小組和委托人拿這50萬現款一同驅車回到廣州,欠款成功追回。